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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中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福建省普通高中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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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15:48

高中

高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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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福建省普通高中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原文)公布:

深化课程理念

(一)在语文课程实施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全面提高语文素养,着重培育语文核心素养

(三)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

学段学时安排

课程以模块为基本的结构单位,用学分进行调节和管理。必修和选修课程均按模块组织学习内容,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学分。每个学期分两段,每一学段(约10周)完成一个模块的学习。

评价建议

必修课程的评价

必修课的评价应立足于“共同基础”。

模块学业成绩评价包括终结性的学业测验成绩和过程性评价两个方面。终结性学业成绩主要采用以纸笔测试为主的封闭式书面测试来评定。测试内容包括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大方面,注重能力的考查。过程性评价的方式应多样化,包括成长记录和各种质性评价。

建议两种评价都采用等级计分的方式。终结性学业成绩与过程性评价不宜简单相加,应分开报告,两方面都达到要求者才能获得模块学分。模块学业成绩由学校认定,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控。

选修课程的评价

选修课的评价在注重基础的同时,更多地着眼于差异性和发展性,要注意各类选修课本身的特点和要求。

以上是对福建高中语文学科指导意见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高中或者教育培训相关方面的信息请关注唯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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