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于2014年10月15日发布了自考生报考研究生开具成绩证明通知,通知报考成绩证明申请条件,申请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具体开具成绩证明细则唯学网小编整理如下,以供考生查看了解。
一、成绩证明申请条件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0门以上(含10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课程免考、转考手续办理完整,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3.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
4.考试期间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二、成绩证明申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成绩证明申请时间:2014年11月3日——11月14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双休日)。
2.成绩证明申请地点: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
3.联系电话一楼服务大厅:0591-86215782,自考处:0591-86215696(林老师)。
三、成绩证明所需材料
需要开具成绩证明自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出具受委托人的委托书)持以下材料:
1.自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下证件之一: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的需持两人有效身份证件)。
2.课程合格证或其他成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福建省自考历史成绩证明、经审批的免考申请表和转考凭证等)。
3.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和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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