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学网成人高考照顾政策专题栏目将各省的加分照顾政策进行了汇总,以便考生了解所报省市加分照顾政策的详细内容。以下是唯学网小编整理的2014年福建省成人高考加分照顾政策细则,希望对考生了解福建省的加分政策有所帮助。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年满25岁以上人员(1989年12月31日前出生)。
注意:平潭岛少数民族考生享受的成招加分照顾政策,2014年继续执行一年。
(六)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注意:符合上述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不得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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