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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师资格实行定期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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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起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将要进行统考了,而对于教师证终身制也将要被打破了,福建省逐步推进定期注册制度,预计五年为一个周期,如果不进行注册的人员,是不能从事教师工作的。从明年1月起,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就要开始进行统一的考试了。

从2015年开始福建省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统考了,申请的人员要按照新的考试政策执行了,福建省将逐步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五年一个周期,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省教育厅昨日消息,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我省将先在部分市、县(区)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试点单位包括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漳州市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三明市沙县教育局、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宁德市福鼎市教育局。其他地区视试点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而且此次福建教师资格改革最大特点就是将打破教师终身制,将实行定期注册制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需要定期注册的教师,既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岗教师,也包括在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青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中小学(中职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应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此外,如果一名教师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或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或者一个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都必须暂缓注册。本月初,省教育厅已经下发文件规定,从明年1月起,凡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同时,明年入学的师范生,毕业时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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